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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车辆管理所广场举办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展。学员们在观看发生交通事故后损毁的车辆和残骸。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为期5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在维持过错推定原则的同时,明确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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